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本公司受让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马骏、徐晋涛、韩建旻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受让汉堡王(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堡王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既定发展方向,有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的业务实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该项交易,我们一致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