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证券市场投资事项进行部分调整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骏、韩建旻就关于对公司证券市场投资事项进行部分调整一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他们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事项的议案,现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对于该项投资事项进行部分调整,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监管机关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保证这一投资事项的顺利进行。本次投资事项将继续在公司董事长的总体领导下,由董事长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实施,风险可控。 在目前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以及前一阶段相关投资活动进行较为顺利的情况下,本次调整有助于继续为公司创造良好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也提醒公司,前述投资事项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及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实施。 对于前述投资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