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在会议召开期间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3: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7 层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97 人、代表股份 305,448,71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40.73%。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 Reco Shine Pte. Ltd.共同对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85,159,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7.83%;反对 1,750,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01%%;弃权 138,7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6%。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302,683,4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09%;反对 1,946,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64%;弃权 818,364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7%。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302,717,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1%;反对 1,940,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64%;弃权 790,864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6%。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受让 Guthrie(Shenyang)Pte. Ltd.所持有的沈阳世达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 14%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84,028,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6.53%;反对 2,123,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 896,864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3%。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坚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2.2%股权的议案。 ① 表决情况: 同意 302,647,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08%;反对 2,050,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67%;弃权 749,864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5%。 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琥、王来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洋 4、结论性意见:股份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