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辰溪辰森综合利用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机组容量转让事宜后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公司控股子公司辰溪辰森综合利用发电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辰森公司”)与大唐华银株洲第二发电厂筹备处签订容量转让协议,将全部机组容量作为“上大压小”替代容量以4800万元价格转让给大唐华银株洲第二发电厂筹备处(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1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 经咨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核准了大唐华银株洲“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辰森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向大唐华银株洲第二发电厂筹备处收取容量转让款。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