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5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6月7日在公司18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到董事九名,董事徐兵、陈来泉、肖南贵、朱天发、肖龙云、燕如生,独立董事顾世群、莫玲、林睦翔出席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耒阳市耒杨综合利用发电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决定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