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2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国泰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公司”)对固定资产类别中的发电及供热设备折旧年限进行了修正。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国泰公司拥有的两台300MW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分别于2005年9月和2006年1月投产。自投产以来,两台机组经多年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技术改造,运行状况良好。经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检验,机组安全性、 稳定性能够保证机组运行寿命不少于30年,大大超过目前两台机组所执行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参照同行业机组运行年限,国泰公司将固定资产类别中的发电及供 热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6年修正为20年,修正后的折旧年限自2010年7 月1日执行。具体修正情况如下表: 调整后 调整前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年) (%) (%) (年) (%) (%) 发电及供热设备 输煤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煤粉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输油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锅炉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排污及疏水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除灰除尘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调整后 调整前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年) (%) (%) (年) (%) (%) 化学水处理设备 20 4.75 5 16 5.94 5 汽轮发电机组 20 4.75 5 16 5.94 5 脱硫 20 4.75 5 16 5.94 5 中水 20 4.75 5 16 5.94 5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会计估计自2010年7月1日起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故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改变以前期间的会计估计,不对以前期间进行追溯调整,也不调整以前期间的报告结果。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国泰公司2010年1-9月计提折旧较变更前减少381.30万元,增加国泰公司2010年1-9月净利润285.98万元。 由于国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因此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0年1-9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85万元,增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145.85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国泰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行业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固定资产中的发电 和供热设备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同行业情况进行的,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使财务报表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2010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此,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