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入选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东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精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辽宁省认定办公室初审,辽宁省国税局、辽宁省地税局审核,专家评审,辽宁省认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入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示名单(详见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lninno.com.cn/ “通知通告”,关于公示辽宁省2010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从2010年6月28日开始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 截至本公告日,企业名单还处于公示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东瑞精细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二、东瑞精细的基本情况 东瑞精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60.5%,经营范围:有机、无机化工原料、试剂(以上不含危险和监控化学品)制造;进出口业务(持资格证书经营)。 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瑞精细在正式被认定为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后,除了能够享有所得税率的优惠外,对提升“东北制药”品牌、扩大行业影响力有积极正面影响。 四、必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瑞精细尚未收到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的正式文件。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公告相关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