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刘震 上市公司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制药 股票代码:0005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法定代表人:刘震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依据《证券法》、《转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553万元股权置换给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11.1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置换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6.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震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东北制药/上市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药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标的股份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本报告书 :指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东药集团将持有的东北制药19.21%股份协议 转让给华融公司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3.注册资本:人民币73,158.57万元 4.成立时间:1990 年8 月28 日 5.法定代表人:刘震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营业执照注册号:210131000010201 8.经营范围:原料药、制剂;药用玻璃瓶、玻璃管、卫生材料、制药过程中联产的化工产品制造及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制剂产品、中成药饮片及保健品、医用设备及仪器的出口(以上范围限子公司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房产、设备租赁。 9.经营期限:至2053 年3 月27 日 10.税务登记证号:210106117660520 11.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邮政编码:110026 12.联系电话:024-258068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刘震 性别:男 职务:董事长、党委书记 身份证号码:210106195307114316 国籍:中国 居住地:沈阳市沈河区南二经街87-1号1-6-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华融公司是财政部出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华融公司进入东药集团后,由于华融公司的持股比例与东药集团第一大股东市国资委相当,因此在集团拥有较高的话语权。东药集团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拟进行股权整理。通过股权置换,中国华融的政策性股权流动性得到提升,有利于国有资产的进一步保值增值。 2009年12月16日,市国资委、华融公司及东药集团三方签订了《股权置换合同》,即将华融公司持有的东药集团30,553万元股权置换给市国资委,将东药集团持有东北制药的6411.15万股份置换给华融公司。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东药集团持有东北制药17,249.36万股股份,占东北制药总股本的51.67%。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249.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8%),仍为东北制药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股权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变动前,东药集团为东北制药的第一大股东,持有东北制药 17,249.36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占东北制药总股本的51.67%。股权结构图如下: 沈阳市人民政府 中国东方 中国华融资产 国有资产监督管 资产管理 管理公司 理委员会 公司 56.08%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67%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12 月16 日置换三方签订了《股权置换合同》,东药集团将持有的 东北制药无限售流通股6,411.15万股,占东北制药总股本的19.21%,协议转让给 华融公司。 本次股权变动后,东药集团持有东北制药股份10,838.21万股,占东北制药 总股本的32.46%。股权结构如下: 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 中国东方资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产管理公司 2.16% 19.21% 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公司 东药集团将持有东北制药股份协议转让的行为未引起东北制药控制权发生转移;且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东北制药的负债,或者损害东北制药利益的其他情形。东药集团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2010年5月17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股权置换协议正式生效。 在股权转让期间,东药集团已通知东北制药将该信息按有关信息披露要求予以披露,详见2009年4月4日和12月18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东药集团没有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北制药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震 签署日期:2010 年5 月18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东药集团法人营业执照; 2.东药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关于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 复》; 4. 《股权置换合同》。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东北制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沈阳 股票代码 000597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区昆明湖街 是否有一致行动人 有√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通过证券 间接方式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 持股数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 17,249.3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6万股; 持股比例 :51.67% 持股数量 10,838.2 1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及变动比例 :32.46% 。 变动数量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 否√ 制人减持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股份的, 信息披露 是□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否√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是□ 否√ 否√ 是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否□ 是√ 是否已取得批准 是√ 否□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震 日期:2010年5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