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资金16,482,976.99元。具体情况如下: 2003年7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老八大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八大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闽发证券营业部购买国债3000万元,后由于闽发证券自身原因,导致老八大公司无法对其国债账户进行操作,为此老八大公司通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闽发证券向老八大公司返还国债及派生股息或赔偿等值人民币3043.8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有关本次诉讼的详细情况刊登在2004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此后该案根据相关规定移交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05年3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本案终止诉讼。 2008年7月,闽发证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本公司向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了30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债权。 考虑到该笔国债投资资金可回收性存在较大风险,公司管理层于2004年对该笔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因此该项资金在收回时应转回对应减值准备,影响本公司2010年度损益16,482,976.99元。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闽发证券破产进展。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