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以传真、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明君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李江北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徐小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徐小文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周健、唐琳就上述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二。 公司董事会对李江北女士在任期内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徐小文先生简历 徐小文先生,1971年出生,汉族。1995年至今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曾参与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改制,熟悉制造型企业生产经营,具备采购、物流、营销管理领域丰富经验。历任自贡市瑞安机械厂厂长、自贡东方水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自贡市东方综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止目前为止,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十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改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徐小文先生的简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等有关资料,认为徐小文先生的任职资格、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周健、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