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数为55,941,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2%,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徐明君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5,941,976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5,941,976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5,941,976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515,927,631.92元,总负债为396,978,217.60元,净资产为100,645,621.84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71,997,145.05元,净利润为1,418,799.69元,未分配利润为-158,368,972.12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55,941,976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418,799.69 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58,368,972.12元。鉴于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故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55,941,976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55,941,976股,占到会股东代表总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鉴于公司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其专业优质的服务,同意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审计报酬事宜。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依法回避表决的44,963,350股外,同意10,978,626股,占到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4月29日与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四川汇源进出口有限公司83.51%的股权作价9,282,137元全部转让给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除依法回避表决的44,963,350股外,同意10,978,626股,占到会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2010年4月29日与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集团”)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同意光通信公司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的面积为30,919.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成高国用 (2009)第598号,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以及地上3号研发楼项目在建工程、厂房(建筑面积745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13580号)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作价2,283.8万元全部出售给汇源集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林忠群、姜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