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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源(00058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3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4月28日,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原控股股东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集团”)、控股股东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君集团”)以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通知:三方于2010年4月28日在成都市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就明君集团向汇源集团、刘中一交付“目标资产”做出进一步约定。
    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与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矿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四川汇源进出口有限公司83.51%的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作价9,282,137元全部转让给汇源矿业。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与汇源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5号的面积为30,919.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编号:成高国用(2009)第598号)以及地上3号研发楼项目在建工程、厂房(建筑面积745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13580号)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以评估值为基准作价2,283.8万元全部出售给汇源集团。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于2010年4月29日提交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讨论,关联董事徐明君、徐小文、刘中一依法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周健、唐琳对本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无法形成法定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本交易须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与此相关的详细信息。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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