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派员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4日上午在成都市蜀都大厦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唐泽平因公不能参会,委托公司董事程高潮代为表决;公司董事江荣方因公不能参会,委托公司董事李峰林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峰林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管理办法》修正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经修改后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商业惯例为按揭贷款客户商业贷款提供阶段性的保证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