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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利控股(00058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6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2,530,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40%。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 7月 19 日。
    一、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于2007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7年第21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4月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70号文核准,同时发行对象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53号文批准。
    2007年4月19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双良科技发行了42,530,278 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07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限售手续。2007年4月25日,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申请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并于2007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双良科技的承诺,双良科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27日。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况
    2010年4月27日,双良科技所持的以上有限售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已满足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条件,限售期内,双良科技没有发生转让所持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受该股东委托,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的手续。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4,333,716 10.84% -42,530,278 1,803,438 0.4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99,811 0.04% 199,811 0.05%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4,333,716 10.84% -42,530,278 1,803,438 0.44%
    4、境内自然人持股 8,547 0.00% 8,547 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8,625 0.00% 8,625 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4,333,716 10.84% -42,530,278 1,803,438 0.4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4,549,177 89.16% 42,530,278 407,079,455 99.56%
    1.人民币普通股 42,530,27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64,549,177 89.16% 407,079,455 99.56%
    三、股份总数 408,882,893 100.00% 408,882,893 100.00%
    说明1、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双良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增持的24,320,065股股份列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表格中“本次变动数”一栏按照扣除该等股份之后的股数(即109,623,681股)进行计算。
    说明2、由于双良科技所持涉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67,093,403股在此之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解除限售,并于2010年7月13日上市流通,该表格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一栏按照扣除该等股份之后的股数(即44,333,716股)进行计算
    四、提示
    1、双良科技所持涉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67,093,403股,在本公告之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解除限售,并于2010年7月13日上市流通。本公司已于2010年7月10日就此事宜进行提示性公告。具体详情请见7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根据双良科技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目前,双良科技暂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的计划;如果双良科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的已解除限售的友利控股流通股,将严格遵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并首先减持涉及股权分置改革且已获得核准流通的股份,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的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此后,如果双良科技计划继续出售所持的已解除限售的友利控股流通股,则减持本次获得核准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
    五、其他事项
    经公司认真核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双良科技不存在对公司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也不存在本公司为该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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