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8月23日决议通过,决定公司将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会议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2010年9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盐湖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已经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议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议题真实、完整。 2、提案名称: (1)关于调整盐湖镁钠资源综合利用甘河项目规模的议案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后附的附件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9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对受托人登记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文好武安 (2)、联系电话:0979-8448020,8448031 传真:(0979)8434104 (3)、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2、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程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有效期限: 股东单位(盖章) 附件2 关于调整盐湖镁钠资源综合利用甘河项目规模的议案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在整合甘河工业区原有的电石、PVC生产项目的同时,结合资源优势和当前国内外电石、PVC、烧碱和水泥生产的先进技术,全面负责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项目整体规划为年产40万吨烧碱、50万吨PVC、90万吨电石和300万吨水泥。首期项目原建设规模为20万吨/年烧碱、24万吨/年PVC、40万吨/年电石和200万吨/年水泥,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完善产业链需要及环境保护要求,现建设规模调整为20万吨/年烧碱、24万吨/年PVC、40万吨/年电石和300万吨/年水泥,同时增加两段共六公里的铁路线,引进美国电石工业公司的电石技术、法国阿科玛公司的PVC技术,项目投资额由原33.05亿元调整为48.42亿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是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盐湖集团镁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总体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建设“青海盐湖海纳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项目已于2009年5月顺利开工建设。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在整合甘河工业区原有的电石、PVC生产项目的同时,结合资源优势和当前国内外电石、PVC、烧碱和水泥生产的先进技术,全面负责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项目整体规划为年产40万吨烧碱、50万吨PVC、90万吨电石和300万吨水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20万吨/年烧碱、24万吨/年PVC、40万吨/年电石和300万吨/年水泥,第一期工程分两步建设:第一步完成水泥项目和原摩尔和洁威公司的迁建、续建;第二步新建电石和化工项目。第一期工程建设总投资为484177万元。海纳项目的主要控制点为2011年3月31日前建成水泥项目、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一期工程的全部项目建设。总的建设周期为2年半。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第一期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0%,计145253万元,其余70%计338924为万元银行贷款。目前项目融资的前期谈判工作已完成,采取以民生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贷款、银行贷款和金融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已达成了在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5-10%的条件。实际可操作为下浮5%的占总额的60%,下浮10%的争取达到40%。贷款和金融租赁合同计划于8月份完成,9月份可实际融资。 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确保项目按期建成。现根据海纳公司融资工作需要,须公司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贷款事项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