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5日 2、召开地点:东莞市宏远工业区宏远大厦1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明轩董事长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120,325,151股,占公司总股份622,755,604股的19.3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 1、推举周明轩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推举钟振强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推举王连莹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推举戴炳源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推举高香林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董事周明轩、钟振强、王连莹与独立董事戴炳源、高香林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6、推举冯炳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推举黄金维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8、推举胡志强先生为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120,325,151股。其中,赞成120,32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监事冯炳强、黄金维、胡志强与职工监事朱剑飞、刘卫红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梁治烈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张锡海、梁治烈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