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授权委托监事1人。李芳统监事委托王鸿儒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议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