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决议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同意为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一年。银行借款用于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决议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专项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