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未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5月 19 日 2、召开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州老窖营销指挥中心一楼会议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谢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九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367631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3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 5、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 1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0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按照特别决议方式,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 100%,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章程〉部分条款》。 8、以 813676319 股同意,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票股份的100%,0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外部监事薪酬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杨波先生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