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道林先生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5月12日上午10时,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3层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1,908,1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1,200,000股的27.7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 年实现利润总额 17,186,571.23 元,实现净利润 14,191,936.5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030,605.67元,可供股东本年度分配的利润为-95,838,669.13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尚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不得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据此,同意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在2010年度内所有的审计等相关工作完成后,支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35万元。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第三条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部分修改为“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月内的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 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其中赞成41,908,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郑海楼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