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5月20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270,347,0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人民币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2日 除息日:2010年7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2010年1月14日向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新增的33,964,762股,因其为2010年度新增股份,不在本次分配范围之内,故不参与本次分配)。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于2010年7月13日后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股本变动情况 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3号 咨询电话及传真:029-87481871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