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马永庆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0,528,4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7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0,528,489股。 1、审议《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528,48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0,528,48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0,528,48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同意90,528,48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等支付相关费用。 5、审议《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0,528,48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2010年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审议《关于申请与控股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90,528,489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宝商集团宝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的互保额度为3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担保手续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 田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