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6月17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董事侯文忠、王晓雁因公出差,分别委托董事薛季民、杜磊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 下决议: 通过了《关于清理中的下属子公司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受陕西省高速集团担保融资的议案》,详见披露于2010年6月1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清理中的下属子公司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受陕西省高速集团担保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简要内容如下: 公司清理中的子公司陕西省鸿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鸿业地产”)经与宁夏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高速集团”)协商,拟向宁夏银行西安分行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月利率为0.48675%,期限为12个月;陕西高速集团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的担保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 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