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两家证券营业部获准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继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厦门监管局的批复,对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以《关于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源深路证券营业部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 (沪证监机构字[2010]642号)批复,对公司上海源深路证券营业部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二、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以《关于对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无异议函》 (厦证监函[2010]134号)批复,对公司厦门厦禾路证券营业部开展中间介绍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