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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00056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2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2日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已于2010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会议通知)
  5.主持人:冯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位,代表股份992,563,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204,166股的67.9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11年度证券投资自营规模限额和风险限额的议案》: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证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限额与风险限额的决议》(详见2010年12月7日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同意992,56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实施公司2009年度部分董事、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实施冯戎董事长、高涛副董事长、胡强董事、总经理和徐际国监事会主席
  2009年度薪酬分配。
  同意992,563,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晓疆、梁文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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