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24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85号),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将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并在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