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无增加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10:3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授董事长李荣家先生委托,由董事张光旭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29135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2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层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经审议并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 329135094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表决结果:通过 2、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票 329135094 股,反对票 0 股,弃权票 0 股,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 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