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9月2日发出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13.2.10和13.2.13 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经消除,现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该申请是否能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