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本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10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作出以下决议: 1.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昆百大向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申请1.7亿经营性物业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人民币 1.7亿元整,贷款期限为10年,贷款用于补充本公司正常运营资金需求。贷款抵押物为本公司所属位于昆明新纪元广场(新纪元大酒店)19-28层房产。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西南大厦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在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何道峰、赵国权、张国祥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5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