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起 (2)召开地点:昆百大C座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赵国权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44,669,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昆百大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2.审议通过《昆百大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3.审议通过《昆百大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4.审议通过《昆百大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5.审议通过《昆百大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36.16万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952.71万元。 经公司2008年6月27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2008年6月1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总额为51,460.62万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38,547.41万元、少数股东累计收益增加48.06万元。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部分利润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的影响后,本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6,594.70万元。因此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6.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7.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咨询结果及影响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66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靖宇、杨向红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