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