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根据监事会主席凌纯鸣先生提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监事凌纯鸣、梁胜权、单河、马国庆、李晓明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中信银行转让给北京九知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债权,公司仍然按照正常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未考虑债权相应的复利和罚息。该等复利和罚息与按照正常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异巨大,公司存在巨大的或有负债,在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未予充分反映。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表示不准确及确认以股抵债方式免除酿酒公司还款责任形成的1.6亿元债权缺少依据。 报告期内,董事局主席朱关湖先生持有号码为H048605××××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这表明,朱关湖先生并非境内居民,而应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民。朱关湖先生至今仍向公司及监管部门隐瞒该等事实,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开披露。董事局应当立即披露该等信息。 报告期内,董事局主席朱关湖先生负有巨额债务,并且因此导致其所控制的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和司法冻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局 主席朱关湖先生已经丧失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局主席的资格,董事局应当依法罢免其公司董事职务和公司董事局主席职务。 由于上述事项的重大影响,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