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5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昌 科技”)出具的《关于98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申昌科技于2009年11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80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10.81%)质押给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1月2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目前,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 解除了申昌科技980万股股份的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