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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石油(00055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02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0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按产品或                  预计总金额 预计占同  2009年实 
    类别    劳务划分       关联人                 类交易的  际发生总 
                                                    比例     金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采购油品       油品         有限公司     240000      82%  245349.83 
  2010年5月12日,公司《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提案》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形成之日起已停止了所有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油品采购,公司的油品采购全部为市场采购。公司自2010年5月12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市场采购的油品金额为67,848.72万元;2010年年初至5月12日期间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金额为120,187.5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的82.1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24.57%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其情况介绍如下: 
  法定代表人:苏树林 
  注册资本:867亿元 
  成立日期:2000 年2月25日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业务高度一体化的能 源化工公司。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 
  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 
  石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营销; 
  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 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 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改革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 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 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 
  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日常关联交易自2000年以来延续至今,系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的必须举措,如公司停止与母公司的关联油品采购,将难以在市场持续获得有质量、数量保障的成品油供应,成品油的采购成本将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活动将受到影响,持续、稳定的经营将无法得到保障。 
  五、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油品采购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每年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均予以了披露。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10年9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部参加表决并投了赞成票,关联董事全部回避了表决。现就公司201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合同》执行,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内部价格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运输成本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维持经营的必须举措,且均已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0 年6月3日在北京签订了长期关联交易合同。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独立意见; 
  3、 签署的有关协议、合同。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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