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710 号)核准,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364,910,589.60元(发行具体 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公告),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1,078,034.53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343,832,555.07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4,993,876.00元,增加 资本公积318,838,679.07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0]B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净额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二〇〇九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额 募集资金 投入额 实施方式 1 收购抚顺高科 43%的股权 25,094.86 25,094.86 现金购买股权 2 超高压、特高压电瓷生产线建设项目 15,000.00 9,528.20 通过对抚顺高科增 资实施 合 计 40,094.86 34,623.06 公司已在第六届董事会二〇〇九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中和本次发行的申 请文件中披露,若本次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经进行了前期投入,则待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或偿还前期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已按照与司贵成、司晓雪及抚顺高科 签订的《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司贵成、司晓雪及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于2010年9月30日以自筹资金向司贵成支付抚 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高科")股权转让款 250,948,600.00元,并同时向抚顺高科单方增资95,282,000.00元,抚顺高科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同日办妥。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0年10月11日的《证券时 报》之《关于收购抚顺高科电瓷电气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并单方面增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ls2010-A28)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将以上以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和 增资款的情况在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中作了披露。 四、具体置换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净额置换上述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净额343,832,555.07元小于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346,230,600.00元的部分,公司用自有资金解决),其中: 1、置换预先投入"收购抚顺高科43%的股权项目"的自筹资金 248,550,555.07 元; 2、置换预先投入"超高压、特高压电瓷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 95,282,000.00元。 另外,公司将尽快办理已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和上市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