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7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截止2010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股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6、会议地点: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章程修订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0年9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2、关于选举罗力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0年1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的人士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B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出席人士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非江西省南昌市本埠的公司股东(包括B股股东)可以通讯方式预约登记。(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大会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86-791-5266178 传真:86-791-5232839 邮编:330001 联系人:全实、付国红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5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股份类别(A股或B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7日(B股截止2010年12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