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已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近日,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开元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集团")函件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 务院国资委")《关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2010]328 号)。广东南方国际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控股") 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股份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批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详情参见2010 年 7 月 1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开元集团将会同南方控股据此批复及相关资料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公司 也将督促新的实际控制人尽快拟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 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