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4月28日结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万如平先生、许苏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53.51万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同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在201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等服务,期限一年。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许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绿园支行申请贷新还旧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绿园支行申请办理1,038万元借款的贷新还旧业务,期限一年。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光华娱乐城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贷款保证,向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000万元项目贷款。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同意提名徐勇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资产”)提名提名徐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勇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同意提名夏倜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谭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正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其所 担任的公司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夏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夏倜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 cninfo.com.cn)。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并表决,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公告详见201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 附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徐勇先生简历 徐勇,男,1959年生,教育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曾先后在江西宜春汽车运输分局、江西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任职,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徐勇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夏倜先生简历 夏倜,男,1964年3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先后在电子工业部第22研究所、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东南方银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夏倜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勇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符合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吉林 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江苏开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6日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勇,作为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徐勇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勇 日 期: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