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与地点于201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应到董事五人,亲自出席五人(赵友永先生、张柏龙先生、孙洪武先生、罗绍德先生、孔小文女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