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延期上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从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补正材料延期上报的申请,其申请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5月1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778号、100779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已收悉。补正通知要求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补正通知中要求的材料进行补正,其中包括提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由于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尚不能获得并购重组委的审核通过,不能按时提供补正材料,因此申请人特向中国证监会提起延期报送补正材料的申请。同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之后申请人将尽快取得上述资料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正。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