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出席监事三人(杨国华先生、陈伶俐女士、陈志勇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吉林制药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批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