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财政补贴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上大压小"政策,优化发电资产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007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关停 5 台 12.5 万千瓦发电机组及投资"上大压小"项目的议案》,2007 年年底前关停了所属合肥电厂(现已重组为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马鞍 山电厂及控股子公司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共计 5 台 12.5 万千瓦发电机组。 依据财政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 司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财政补贴款 368 万元。 全部计入 2010 年损益,预计增加公司 2010 年度利润总额 368 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 O 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