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 2010 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10 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 年上半年报告全文及摘要(中、英文)”、“决定公司2010年上半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关于授权经营班子筹建锂电池生产及集成PACK 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 2 千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企业的议案”以及“授权经营班子与台湾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洽谈合作事宜议案”,并于2010 年8月18日公告;另公司于8月20日公告了“关于与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的公告”。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