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政府会展产业收益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6月10日,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集团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会展中心”)收到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会展产业收益补助资金的通知》(筑金管通字[2010]66号),经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给予中天会展中心会展产业收益补助资金2.36亿元人民币,用于弥补中天会展中心在会展业务开办初期的经营损失。补偿期间为预计开业时间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补偿期间内中天会展中心无论经营情况如何,政府均不再追加补偿;同时,在会展产业经营期间,中天会展中心仍可享受金阳新区其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未来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在2010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收益期进行分摊。 附件:关于给予会展产业收益补助资金的通知(筑金管通字[2010]66号);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