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5月6日接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转来的金世旗控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No:100505001),金世旗控股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现将金世旗控股股份质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0年4月,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申请贷款,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为支持公司做大做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同意以其持有的126,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7%)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质押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冻结起始日为2010年5月5日。 截止2010年5月5日,金世旗控股持有公司374,508,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0%;其中已办理质押登记的总股数为369,291,9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3%。 特此公告。 附件:1、《最高额质押合同》(金世旗控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签订)。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No:100505001)。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