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在深圳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李卓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黄振光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伟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受让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西安新鸿业公司50%股权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