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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00053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5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7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9 年8月10日召开了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了以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发行方式;(3)发行数量;(4)发行价格;(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6)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7)上市地点;(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9)过渡期损益归属;(10)交易标的权属转移;(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决议自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该决议于2010年8月9日到期。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09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12个月,即延
    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至2011年8月9日,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伟光、杨竞雄、彭军、李光焱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5名(含3名独立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公司于2009 年8月10日召开了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处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有关事宜,包括:(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相关事宜;(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4)协助万泽集团办理豁免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有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事项;(5)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按照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盈利预测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6)如有关监管部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新的规定,根据新规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调整;(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的其他事宜。决议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即该决议于2010年8月9日到期。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09年12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截至目前尚未取得本次重组的核准文件,董事会同意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决议有效期12个月至2011年8月9日,并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含3名独立董事),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朱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黄振光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朱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协助总经理管理地产公司工作,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独立董事意见:
    1、经审阅朱旭女士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朱旭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含3名独立董事),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15日
    附:朱旭女士简历
    朱旭,女,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
    一、教育经历
    1997年获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国际金融专业);
    2001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会计学专业); 2005年通过英国外交部志奋领奖学金选拔考试,前往英国留学;2006年获伦敦学院大学(UNIVERSIY COLLEGE LONDON)公共政
    策硕士学位。
    二、工作经历
    1997年7月至2009年12月 在深圳市国税局工作。
    2009年12月,广东万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2010年1月,深圳市万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4月,选举为万泽集团董事。
    三、说明
    1、与大股东关系:担任大股东万泽集团的董事;
    2、未持有万泽股份的股票;
    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4、没有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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