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1日 2、召开地点:珠海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创业大楼东楼6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冠平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的事项、投票表决的方式等事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为现场会议,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63,372,631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8.38%。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逐项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数63,372,631股,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李间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