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0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8 时 30 分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10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 7 个交易日)。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 1 号公司综合技术大楼 1 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 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 3、审议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关于为参股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逐项表决)。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第 1~5 项、第 6 项、第 7 项审议事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 2010 年 3 月26 日、2 月 5 日、4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除上述审议的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0 年 5 月 17 日至 1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联系电话:0772-3886510、3887266 传 真:0772-3886510、3887266 联 系 人:黄先生、饶小姐 地 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 1 号,邮政编码:545007 特此通知。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 O 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柳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如代理人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的,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