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旭飞城市文化广场十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以电话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6名,公司董事郑爱民因出差授权公司董事田峰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嘉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否决: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嘉猷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终止协议》的主要条款: 1、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取得永吉印务全体股东的授权,代表永吉印务全体股东签署本协议。 2、此次重组相关各方于2009年8月19日签订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重组框架协议》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予以解除,尚待生效的《资产置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对交易各方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3、相关方根据原资产重组计划需要所作出的各种单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之日予以解除。 4、对于乙方(旭飞投资)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生效的《资产置换协议》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乙方负责按照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依法终止其效力,甲方(深圳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丙方(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有协助的义务。 三、《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否决: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嘉猷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第二、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